法制網記者章寧旦 通訊員王創輝 黎謝榮
  作為製造業名城,眾多的製造企業成為東莞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產業,但隨著經濟的發展,侵犯知識產權的案件呈上升趨勢。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發佈的2013年知識產權刑事案件調研報告指出,當前知識產權犯罪不僅類型覆蓋廣,且以假冒註冊商標犯罪尤為突出,集團化犯罪趨勢明顯。
  調研報告顯示,2013年,東莞兩級法院共審理知識產權刑事案件81宗,從犯罪類型上看,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主要包括假冒註冊商標罪,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,非法製造、銷售非法製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,侵犯著作權罪等類型。
  在2013年東莞基層法院審結的44宗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中,共有被告71人,涉及到侵犯知識產權的罪名有7個,覆蓋了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的多個罪名,其中涉及假冒註冊商標罪為23宗,涉案人數達到33人,案件人數和涉案人數占了總數的一半左右。
  東莞中院相關負責人介紹,分析去年基層法院審結的案件發現,大部分制假人員還是採取小作坊的形式。但是,隨著經濟的發展及利益的驅使,制假售假行為有不斷擴大並形成產業鏈的形式。違法犯罪分子利用先進設備、採取先進技術、實施現代化管理的造假工廠,並逐步實行集團化規模生產,其中兩人以上的共同犯罪達到15宗,占到總案件的34%。
  “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審結的一宗生產、銷售偽劣產品罪共有被告8人,他們以合法註冊的工廠進行生產經營,聘請工人達40多人,涉案金額共計468萬元。共同犯罪、集團犯罪在知識產權犯罪中呈現出愈演愈烈的趨勢。”該負責人舉例說。
  “案件範圍涉及領域多,社會危害性大。”該負責人還指出,從去年審結的案件來看,知識產權犯罪的範圍不斷延伸、擴張,涉及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,從內銷產品到外貿出口產品,從高檔消費品LV包、NIKE鞋到高科技產品專業軟件,從食用油、假酒等日常生活用品到boss眼鏡、游戲機配件等精神文化用品。雖然知識產權犯罪屬於經濟領域的犯罪,但是相關假冒偽劣產品與公眾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,人身危險及社會危害性極大。
  據介紹,從事知識產權犯罪,可以在短期內獲得高額的非法利潤,使得不少不法分子鋌而走險,為牟取非法暴利不惜採取非法手段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。
  由於東莞是外向加工型的經濟發展模式,小企業眾多,個人開辦企業非常容易,導致管理非常困難。且低收入群體較多,他們的消費能力有限,在購買同類產品時,往往選擇價格更為較低的假冒偽劣商品,是不是假冒無所謂。這種消費心態的普遍存在,無疑為滋生知識產權犯罪提供了市場和土壤。
  調研中還發現,由於制假售假等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相對其他財產犯罪屬於輕罪,判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適用緩刑的占了絕大多數,罰金大多也在5萬元以下,導致犯罪嫌疑人不惜採用踐踏法律和市場規則的方式,公然制假售假,擾亂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。
  針對日益頻發的知識產權刑事犯罪,調研報告提出,務必儘快建立知產刑事司法保護與行政執法有效對接機制:工商行政部門要嚴把市場主體準入的審核關;執法、司法等部門對於主觀惡意較大、死不悔改的生產商,要從重從快進行打擊,增加違法犯罪成本;公安經偵部門要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大要案的偵破力度,加強與工商、質監、煙草、文化執法等行政執法部門的協作與配合,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協作機制。
  “同時,要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的‘打假力量’,依靠群眾使違法犯罪分子無處遁形,形成‘過街老鼠人人喊打’的局面。呼籲全體權利人積极參与打假並建議有關部門大力支持、積極配合。”該負責人說。  (原標題:假冒註冊商標犯罪突出集團化犯罪趨勢明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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