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龍敏飛
  雲南巧家縣通鄉油路工程拖欠1000餘萬元工程款,其中450萬為工人工資。被拖欠工程款者紛紛找工程負責人李發林討錢,李發林則向政府討薪喝藥欲自殺。網友稱3200萬元工程款已支付承建方,服毒系李發林自導自演。(12月14日《春城晚報》)
  年末將至,農民工討薪的新聞再次頻見報端。背後相關部門、企業對農民工權益的漠視,的確是顯而易見的。而最大的悲劇則在於,農民工討薪難的事情,並不是一地的風景,也不是今年才有的事情,而幾乎是“年年有今日,歲歲有今朝”。在此次巧家縣的“農民工討薪”事件中,副縣長“死了人事就好辦了”的表態,看起來很冷漠,但卻是逼仄現實的寫照。這樣的尷尬現實,足見農民工討薪的悲情與無奈。
  面對這樣的現實,各地相關政府部門年年都會有表態,如高度重視、為農民工維權支招、走法律路徑、一定要解決農民工討薪問題、嚴懲欠薪單位……但遺憾的是,農民工討薪難的現實,並沒有因為相關部門的“重視”而有根本改變。
  因此,治理“欠薪”問題,用好制度的力量不能等到歲末年初,而必須成為一種監管常態。如此,企業才不會心存僥幸,農民工討薪才不會成為年復一年的“賀歲片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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